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定于20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召开2013年股东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13年3月29日,上午9点正式开始,会期半天。
(四)审议本行《2012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、净利润分配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的报告》;
(一)各位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,也可以委托股东代理人(本行股东或非本行股东均可以作为股东代理人)出席和表决。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的,股东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)。
(二)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,必须于2013年3月25日前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权登记手续。
1.法人股股东: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、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。
2.自然人股东: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。
联系电话:0563—5121337、5121325(传真)
附件: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
本人(本公司)作为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兹委托 先生(女士)代表本人(本公司)出席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的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,并授权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,对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所有需决定事项进行表决。
说明:1、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3年3月25日17:00之前通过专人、邮寄、传真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。
2、联系电话(传真):0563-5121325;联系人:尹高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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